
星期天的晚上,飯菜現已上桌,我呼喊女兒:“吃飯啦。”“等一下”,她答。我先吃了。幾分鐘后,女兒走過來,看了一眼桌子,問:“我的飯呢?”伴隨著的是一副忿忿不滿的神態。我心里一驚。她的表情,她的追問分明在告訴我:你應該為我盛好飯的,為什么不給我盛飯呢?7歲的她有一雙能手,她分明能夠自己盛飯,為什么覺得我天經地義得替她盛飯呢?
我馬上找到了原因。盡管我一向正告自己不要替孩子做太多,讓孩子學會為自己擔任,可是我依然和許多母親相同,不知不覺替孩子做得多了點。曾經我一向替她盛飯,以至于她以為盛飯這件事是媽媽應該為她做的,所以她不光不感謝我一向以來替她盛飯,反而由于今日沒給她盛飯而不滿起來。是啊,既然是媽媽應該做的,她怎么會感謝呢?
我意識到這是在滋長女兒的“受之無愧感”,“受之無愧”是指,或人覺得他人欠了他東西,或許以為他人有必要給他特別待遇。有這種傾向的人以為他人(尤其是接近的人)應該給他想要的事物,他人給了,他覺得那是人家應該做的,他不知感恩;他人沒有給,他就以為他人太不應該,所以就心生不滿和仇恨。受之無愧感謝烈的人或許變成一只“白眼狼”。
前不久在網絡上看到的一個帖子,發帖人小A10歲時爸爸媽媽相繼過世,年長他20歲的姐姐將他撫育成人,并供他上了大學,后來他考上了公務員。姐姐在工廠上班,姐夫在學校門口擺一個小攤。現在姐姐退休了,退休金每月1800元。姐姐的兒子–小A的外甥考上了外地某個大學的修建專業,膏火比本地大學其他專業貴。姐姐家收入銳減,開支突增,財政忽然緊張起來。
姐姐想讓小A每個月給她1000元作為養老費(實踐應該是補助外甥上大學的日子費),小A不干,并勸說姐姐不讓外甥讀膏火貴重的修建專業。姐姐一氣之下,揚言小A不給撫育費就要將他告上法庭。小A問,假如姐姐將他告上法庭,他需不需要承當撫育費?會不會對他的出路形成影響?他特別強調,姐姐只是將他養活大,對他沒有對外甥好,至于怎么欠好,他舉例說2003年上大學時,姐姐每月只是給他300元的日子費。言辭間許多對姐姐的不滿,毫無感謝之情。
姐姐將他撫育成人并送去上大學,小A本應心胸感謝、知恩圖報,他卻以為姐姐姐夫做得還不行。我不熟悉法令,不知法令上這位弟弟有沒有職責奉養姐姐。但從樸素的情面道義來看,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,面臨撫育自己十幾年,還送自己上大學的姐姐,在她遇到困難時,有什么理由不幫幫她呢?我替這位姐姐感到哀痛,帶著弟弟出嫁本已不易,多年辛苦竟養出一只白眼狼。
我可不想將女兒養成白眼狼。我哺育她是我做為母親的職責,不圖她的報答,可是假如她長大后以為我替她做全部都是理所應當的,假如我哪天做少了,或許不做,她就仇恨我……假如產生這些,那是我的悲慘劇。所以,我告訴她,媽媽方才反思了一下,或許我曾經一向替你盛飯,使你覺得為你盛飯是媽媽應該做的。我覺得到這樣很欠好。從今日開始,盛飯便是你自己的事,應該由你自己盛。
從那以后,我愈加警覺是否替她做了太多,常常提示自己不要替她做她份內的工作,并將一些家務分配給她,讓她承當起家庭一員的職責;在咱們勞作的時分,約請(并要求)她幫助,讓她領會咱們勞作的辛苦;教訓她表達感謝,假如她表明了感謝,她會得到更多,假如她沒有感謝之心,下次我不再替她做那件事;物質方面削減滿意,讓她懂得并不是她想要任何東西都能夠得到。
我看到許多爸爸媽媽不知不覺中在培養著白眼狼。他們替孩子做得太多,上學或放學路上,大多數孩子的書包都由爸爸媽媽背著,孩子心安理得空著手走;衣來伸手飯來張口,不必干家務,只需搞好學習;物質享受被過火滿意,許多小學生有了自己的手機和電腦……這些都是在滋長孩子的受之無愧感,今日他以為你應該為他背書包、買手機,明日他就會以為你應該為他找工作、買車子、買房子,假如某天你給不了他想要的,他就要心生仇恨了。
寫到這兒,我想到三年前機場弒母的留學生汪佳晶,他留日五年,從未打過工,膏火和日子費都靠母親每月7000元人民幣的收入來出。母親四處舉債,真實拿不出錢,他竟在機場捅了前來接機的母親9刀。24歲的青年本應自立,靠自己打工處理(或部分處理)留膏火用。但他心安理得享受著母親千辛萬苦供給的溫室日子,當母親拿不出錢,他不念親恩,那滿腔仇恨化作9刀。
這個案子讓爸爸媽媽們警醒,教訓孩子學會擔任、懂得感恩有多么重要!一個懂得感恩的孩子,他會感謝他人替他所做的,愛惜他得到的全部,覺得具有眼前的全部既高興又美好。咱們做爸爸媽媽的要謹記:假如你不想將孩子培養成“白眼狼”,那就千萬不要替孩子做太多,不要滋長孩子的受之無愧感,要去教訓孩子懂得感恩。
隨機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