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問題:
請師父慈善開示“居士”的意義,及在家人自稱某某居士,是否如法?
曙提法師:
“受三歸已名優婆塞。爾時智者復應言語。善男人。諦聽諦聽如來正覺說優婆塞戒?;蛴幸环??;蛴邪敕?。或有無分?;蛴卸喾帧;蛴袧M分。若優婆塞受三歸已。不受五戒名優婆塞。若受三歸受持一戒。是名一分。受三歸已受持二戒。是名少分。若受三歸持二戒已若破一戒。是名無分。若受三歸受持三四戒。是名多分。若受三歸受持五戒。是名滿分。汝今欲作一分優婆塞作滿分耶。”——《優婆塞戒經》
“若諸眾生愛談名言,清凈自居,我于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果。”——《楞嚴經》
由上可知,受三皈即可勉稱優婆塞、優婆夷,若從而受五戒,則有少分、滿分之別離,以持戒滿意與否差異是否徹底合格,譬比學生入學也有優異不優異相同。
至于居士,從經中說愛談名言、清凈自居就知道是泛指名士一類,包含今日的文藝青年、小資青年等,總以閑居論道為標志,并不專指在家學佛者。
自稱居士古來有之,大多為名士墨客自號。自稱優婆塞優婆夷則不適宜,就好比出家人不會自稱自己為法師、禪師相同,一般別人敬稱比較適宜。除非用以自警,如“我既已為優婆夷,當依佛教誡,依師教導,勤求佛法……”。對別人,可自稱我是三寶弟子某某、羞愧末學某某即可。
文章轉自大眾號:筏喻微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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