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傳佛教護法殿供修護法即入殿忌諱

藏地寺廟護法殿,多不以別人對外開放。因一些護法性子非常大,見陌生人比不上法處,不直覺間即降罪。
供修護法及入護法殿之規定忌諱有:

一、女人入內

二、攜武器入內

三、不護持者及對手入內

四、供奉之食子不正確

五、供奉不準時

六、十惡事入內

七、體長瘡入內

八、取怨離財產者入內

九、違反三昧耶戒者入內

——藏傳佛教寧瑪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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