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何謂「非理嗔」、「順理嗔」及「爭論嗔」?
「非理嗔」是指人在不合情理和無原因的情況下發(fā)脾氣,只證明這些人不識時變,咱們不用與他們一般見識,此情緒自有人去抵擋他們。釋教修行人面臨這些人便能令自己行忍辱道,是一種增上緣由。
「順理嗔」是指當他人合情理的指出你的錯誤時,你要安然的承受,由于他人并沒有歪曲事實。
「爭論嗔」是指咱們一同爭論一件事時,要視乎這件事是否合情理。爭論中總會以為我對你錯,引起愛情的損害。其實工作無分對與錯,由于一件事會因時刻的消逝而有所改變,原本開始是對的,后來卻能夠變成錯的。既無真實的對與錯,又何須爭論我長你短呢?
所以釋教以「不辯為擺脫」,「禪宗」明心見性的人是不會爭論的,宋代黃庭堅〈贈送張叔和〉詩說:「攻無不克,不如一忍。萬言萬當,不如一默。」《莊子·齊物論》說:「彼亦一對錯,此亦一對錯。」
文章轉自大眾號:龍泉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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