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比丘給假用具-齒木

  齒木 (古代比丘給假用具)

  齒木(梵文danta-kastha),指用來磨齒刮舌以除掉口中污物之木片。

  為印度僧團之日常用品,大乘比丘隨身的十八物之一。梵語音譯憚哆家瑟詑、禪多抳瑟插,雙作楊支。關于齒木的由來,《五分律》卷二十六中記載:“有諸比丘不嚼楊枝,口臭食不用。有諸比丘與上座共語,惡其口臭,諸比丘所以白佛。佛言,應嚼楊枝。嚼楊枝有五積德行善,消德、除冷熱涎唾、善能別味、口不臭、眼明。”

  由此可見其時釋教的衛生觀念是很先進的,以嚼齒木的方法來堅持口腔清潔,去除舌苔、口臭。

  在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卷一中記載:“每日旦朝,須嚼齒木,揩齒刮舌,務令如法。盥漱清凈,方行還禮。若其否則,受禮禮他,悉皆開罪。”

  嚼齒木時,要同心協力禮儀,在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卷一中說:“一頭緩須熟嚼,好久凈刷牙關。若也迫臨尊人,宜將左手掩口,用罷擘破,屈而刮舌。或可別用銅鐵作刮舌之箆,或取竹木薄片如小指面許,一頭纖細以剔斷牙,屈而刮舌,勿令傷損。亦既用罷,即可俱洗,棄之屏處。凡棄齒木,若口中吐水,及以洟唾,皆須彈指經三,或時謦欬過兩,如不爾者,棄便有罪。”

  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七亦舉出運用楊枝應同心協力之事:1、比丘應于阿練若處嚼楊枝;2、不行臨井嚼楊枝;3、楊枝竭盡,凈洗乃棄;4、楊枝應截去已用途,馀更畜用;5、不以盛革屣囊盛楊枝;6、不該于溫室、講堂、食堂、作食處,和尚、阿闍梨、上座前嚼楊枝;7、不于患病之比丘前嚼楊枝等。

  關于齒木的標準,在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七中說:“有諸比丘,作楊枝太長。佛言不該有,極長時一搩手。有一比后,嚼短楊枝,見佛恭順,便吞咽之。佛威神令得無患。佛言不該爾,極短聽長并五指,亦不該太粗太細。”其時有比丘用齒木太長,不光運用不方便,也很風險,而也有比丘因齒木太短,在嚼楊枝時剛好遇到佛陀,因太恭順,而將齒木吞下去,因而佛陀才擬定齒木的尺度。

  在《四分律》卷五十三中:“極短者長四指。”《有部毗奈耶雜事》三中說:“此有三種,謂長中短。長者十二指,短者八指,二內名中。”

  關于齒木之選材,在《五分律》卷第二十六中說:“佛言:有五種木,不該當嚼:漆樹、舍夷樹、摩頭樹、菩提樹是。馀者聽嚼。”《玄應音義》卷十五中說:“多角竭陀羅木作之。今此多用楊枝,為無此木也。”《大日經疏》、《略出經》、《瞿醯經》等,則說當多用優曇缽羅木、阿修他木,若無此等樹木時,當求如桑等有乳之木;或謂當用竭陀羅木。

  在《南海寄歸內法傳》卷一中說:“或可大木破用,或可小條截為。近山莊者,則樵條葛蔓為先;處平疇者,乃楮桃槐柳隨意預收,備擬無令闕乏。濕者即須他授,乾者許自執持。少壯者任取嚼之,耆宿者乃椎頭使碎。其木條以苦澀辛辣者為佳,嚼頭成絮者為最,□胡草根極為精也。(中略)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。西國柳樹全稀,譯者輒斯號,佛齒木樹實非柳樹。”

  此外,密教在入灌頂道場時,先于三摩耶戒壇,由阿闍梨授弟子齒木以嚼之。又,據《法顯傳》沙祇太國條,及《西域記》卷五鞞索迦國條所載,佛往昔游化憍薩羅國時,嚼楊枝后棄其遺枝,乃生根而茂盛至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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