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因果規律_因果的三大規律

  咱們中國人有句話: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辰未到。但在實際人世咱們看到了種種現象的不同,又產生了很大的疑問:有人總在欺壓他人,過得卻很好、很高興;一些老實巴交的人卻過得很苦悶,總被他人欺壓。怎么能看出因果不虛、報應不爽呢?

  假如只從時刻的一個節點去看,咱們是無法看清因果的。由于佛法講因果,是貫穿在曩昔、現在和未來。

  從人的一輩子從生到死來說,咱們出世之前的是曩昔,死之后的是未來。假如從現在來說,當咱們說現在,其實現在現已曩昔了,這個曩昔、現在、未來是遷流不息的。

  因果觀是要安身曩昔、現在、未來這種輪轉不息的時刻相續傍邊去了解,咱們才能夠理解。

  比方,咱們曩昔所造的善業,這一生得到人身來到人世,假如帶來許多善福業,那這一生出現的便是很幸福高興;假如這一生你帶來許多不善業,那就必定過得很苦惱,或許爸爸媽媽、兄弟姐妹都會成為仇敵,總是在奮斗傍邊、在煩惱傍邊度過。這都因曩昔的業而感得。

  俗話說:夫妻是緣,兒女是債,無緣不合,無債不來。有人生的兒女很孝順聽話,學習各方面都不必憂慮,很有成果;有的人一妊娠就很煩惱、感覺不舒服,到出產、哺育,爸爸媽媽都會很操心,這便是業、這便是因。咱們現在所受的是曩昔的因所感的果。

  果是沒有善惡的,因是有善惡的。“善因感樂果,惡因感苦果”,這是因果第一個規律。

  所以,咱們只需生起一念喜樂的感觸,這個感觸必定是由善業帶來的;當咱們心里生起憂惱的感觸,這必定是不善業帶來的,并不是其他人給咱們的。

  談到這兒,或許有人會有疑問:人家罵我,我不高興,莫非我不高興不是他人給我的嗎?

  罵你的人僅僅引發你不高興的條件之一,真實不高興的因是咱們心里面的種子——煩惱業。咱們心里若沒有煩惱、沒有不善業,必定不會煩惱的。

  比方,你罵阿羅漢,阿羅漢是肯定不會不高興的。你罵人世很有涵養的人,他也不會不高興的。由于他的力氣逾越了你的力氣,你的罵不會給他構成損傷。他心中有強有力的才智和安忍力,你的罵,對他來說不會構成損傷。

  那為什么人家罵我,我會不高興、會苦楚呢?由于我還沒有構成這樣的才智和安忍力。這就闡明,他人的罵并不是咱們苦楚的主因。使咱們苦楚的首要的因,是咱們內涵的煩惱和業。

  這個人世沒有無因之果,全部全部果都來自于緣由和合,有因有緣才有果,緣由果報之理是甚深雜亂的。

  但因果第一個規律“善因感樂果,惡因感苦果”,這是永久的規律。沒有人能夠官吏它,佛也不能夠官吏這種因果的規律。佛不或許使一個作惡的人心中高興,一個人的高興必定由他的善因生起來的。但佛能夠協助人們轉迷成悟,轉不善為善,經過人們自心及行為的官吏,給他帶來高興,這是能夠的。


隨機文章:

發表回復

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。 必填項已用 * 標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