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愛情是源于男女雙方之間相互傾慕、招引而生的情愫,跟著情感不斷加深而有愛戀的成果。為了更好地保護對方,為了有個歸屬的家,也為了滿意人天性的愿望,所以便會進一步結為夫妻,打拼工作,生兒育女,完結生命的連續。
這本是人間人之常情,但一些學佛的在家信眾讀了佛經后,發現許多經典中佛陀都喝斥愛欲,并對之持否定態度,如《四十二章經》中佛曾開示:“人懷愛欲,不見道者,比如澄水,致手攪之,世人共臨,無有睹其影者。人以愛欲交織,心中濁興,故不見道。”這讓一些信佛的人一方面又想學佛,一方面又憂慮由于愛欲之心而悟不了道。
其實,佛陀的許多開示,經常是針對對在家或落發等不同身份的聽法信眾而隨機說法,令其得受法益。聽法者要考慮自己當下的身份與愿力,假如你要發心落發,以修道及度化眾生為主,當然應該遠離愛欲,遠離人間愛情,如佛在《四十二章經》中開示:“人系于妻子舍宅,甚于牢房。牢房有散釋之期,妻子無遠離之念。情愛于色,豈憚奔走!雖有虎口之患,心存甘伏,投泥自溺,故曰凡夫。透得此門,出塵羅漢。”佛在此特別強調人間人很簡單為情所執,沉浸于情愛,而無心修學圣道,警示學佛人不能沉浸其間,才干成果擺脫圣果。
另一視點來講,關于在家的信眾而言,假如還不具足落發修道的緣由,只要不沉浸于愛欲,知道癡迷于愿望,就如手拿火把的人,或許有燒手之危險,佛在《四十二章經》中說:“愛欲于人,猶如執炬逆風而行,必有燒手之患。”不過,許多信佛的人還沒有緣由落發,只能以在家身份修學佛法,則天然需求談愛情,也要成家立業,并盡到為人子女、老公、太太、爸爸媽媽的職責。
為此,佛在《善生經》中,強調了在家信眾應怎么盡到自己的職責,并特別提到夫妻間怎么相敬相愛,怎么相互關懷照料,如經所云:“夫之敬妻亦有五事:一者相待以禮,二者威嚴不媟(有聲威,不輕浮),三者衣食隨時,四者莊重以時(依據妻子需求供給裝扮用的飾物),五者委付家內(讓妻子辦理家庭財產)。妻復以五事恭順于夫:“一者先起,二者后坐,三者和言,四者敬順,五者先意承旨(尊重老公的定見)。如是則彼方安隱,無有憂畏。”佛以夫妻共處之道的五法給予詳細的開示,這些道理即便在今日的家庭里,夫妻之間能運用此法,必能家庭和樂,夫妻友善。所以,釋教產沒有一昧地要勸人落發,或則對立信眾們談情說愛、成家立業。
總歸,學佛人一方面要看清愛欲或許對生命形成的困苦,不沉浸于人間情愛。另一方面,也要依據自己當下的愿力與身份挑選相應的日子方式,假如能落發,則應堅持遠離愛欲,宣布離心、菩提心,以修圣道。假如當下還不具足落發修道的緣由,期望以在家身份學佛,則應該做好塵俗身份應盡的職責,想談戀愛,成家立業,就要保護對方,不管對方健康仍是疾病,都不舍不棄,并極力供給日子所需的各種物質,照料好太太、老公、子女、爸爸媽媽。不能由于學佛了,就對家庭成員不負職責,令其家人得不到關懷保護,反受其苦,而生謗法之念!
原文標題:在家信眾怎么看待“愛情”?
文章轉自大眾號:法海甘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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