果卓法師:怎么依法不依人來做好一個居士?

怎樣依法不依人來真實做好一個居士?

  依法不依人,是古人四依之一。

  “四依”:依法不依人,依義不依語,依智不依識,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。

  依法不依人,指學法者應當看傳法人是否具有正見與德行,而不是看其人之聲望與位置。《菩薩戒》云:“其法師者,或小姓年少,卑門赤貧而實有德,是故不得觀法師種姓。”意為:當觀法師之見正與不正,莫觀其種族之貴與賤。此乃可為全部學佛者學法公例。

  不只居士要依法不依人,即便落發眾對傳法者也要參閱依法不依人的規矩,思量法義,區分傳法者之見正與不正,沒有經典根據,不契合三法印,便是不正。

  學法者只重表面,只慕名頭與商標,而不重所講經義契合不契合佛法,就會在佛道上越走越偏。

  區分是否契合法義,首要自己要有法,假如自己對所講法義都不了解,也就無法區分所講法義正與不正。

  故學法者,自己就要學好法,不能自己無法或一知半解而去揀別,而此揀別將會有過錯。

  揀別依法沒依法,不只從見地上觀看,還要調查講法者的行為,不著境地,心恒清凈,如是之人,即可為善常識。

文章轉自大眾號:九華山上禪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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