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五蘊又叫五陰,是“我”的代名詞。什么叫作五蘊?所謂“蘊”者,積累的意思,五蘊便是集合五項有為法,即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一、色
是變礙的意思。但凡占有空間、有所妨礙、能夠剖析、能夠變壞的全部有形的物質,如五根(眼耳鼻舌身)、五境(色聲香味觸)等,均稱為色。
二、受
是領納的意思。當咱們的心與外境共處時,心里會起一種感觸的效果,或苦或樂,或不苦不樂等各種感觸。
三、想
是取像的意思。當心里攀緣外境,設想、聯想、回憶往事,或夢想將來,這是心的效果,能夠幻想出各種現象。想,也能夠說是一種概念。
四、行
是做作的意思。由取像而有做作的舉動,經過心的思量、決斷,然后付諸身體或言語的或善或惡的各種動作。
五、識
是了其他意思。知道、明晰、辨認各種境地,如眼能了別知道青黃白黑,耳能了別知道好惡音聲,鼻能了別知道香臭之味,舌能了別知道悲歡離合,身能了別知道冷暖軟硬。
五蘊集合的我人身心,是假緣由暫時的和合,既無自體,又無操縱,沒有安閑,不能常住,但眾生頑固不化,以為我與我所均為實在不虛,因而永久沉沉在苦海中。
《增一阿含經》云:“色如聚沫,受如浮泡,想如野馬,行如芭蕉,識為幻法。”五蘊積累的我人身心,不是“我”的本來面目,在聚沫、浮泡、野馬、芭蕉、幻法中哪里有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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