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三衣 (古代比丘給假用具)
三衣(梵文trinlcivarani)依釋教戒律的規則,比丘所可具有的三種衣服,謂之三衣。即:僧伽梨(samghati)、郁多羅僧(uttarasanga)、安陀會(梵antarvasa)。此三衣總稱為支伐羅(civara)。因為三衣依規則須以壞色(濁色,即袈裟色)布料制成,故又稱為袈裟(kasaya)。
依佛制,初期的落發者須過質樸的僧團給假,因而在個人物品辦法,僅獲準持有三衣一缽、座具及漉水囊,其間,尤以三衣一缽為落發者最重要的持物。
《大鞏固婆羅門緣起經》卷下中說:“謂一類人起正決心,修落發法。(中略)但持三衣一缽,馀無所有。”戒律中而且對其方式、巨細、色彩、縫制法、穿法等皆有所規則。
關于比丘常應隨身攜帶三衣一缽之事,《摩訶僧祇律》卷八中說:“落發離第一樂,而隨所住處,常三衣俱,持缽乞食,比如鳥之兩翼,恒與身俱。”
《四分律行事鈔》卷下之一亦說三衣是賢圣沙門的標幟,缽為落發者的用具,非俗人可用,應執持三衣瓦缽,便是少欲少事?;蚵苑Q衣缽。至后世,比丘臨入滅時,常將此衣缽傳與門人,作為傳法的信物。也因而,才有稱號首要弟子為“衣缽傳人”的稱謂。
茲介紹三衣如后:
?。薄⑸だ妫杭创笠?、重衣、雜碎衣、入聚落衣、高勝衣,為上街討飯或奉召入王宮時所穿之衣,由九至二十五條布片縫制而成,又稱九條衣。據說有一次,釋尊覺得氣候很冷,憂慮比丘的衣物不行保暖,因而有大衣的擬定。如人所知,大衣是由九塊布縫成的,因而準于以上二衣,也稱為九條。
2、郁多羅僧:是專為掩蓋上半身而披的,規則可用七塊布疑縫成,因而準于上述,也稱為七條,即上衣、中價衣、入眾衣,為禮拜、聽講、布薩時所穿著之衣,由七條布片縫制而成,故又稱七條衣。
?。?、安陀會:即內衣、中宿衣、中衣、作務衣、五條衣,為做日常勞務時或寢息時所穿著。規則用五塊布縫成,掩蓋腰部以下。因為它的作法,下來也稱為五條,這種用語傳到今天的日本釋教間。
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,另加僧祇支(梵samkaksika)及劂修羅(kusula),合稱比丘尼五衣。僧祇支,即覆肩衣,穿在三衣里邊,里覆左肩與兩腋之衣。劂修羅,即下裙,覆于腰部之衣。
關于三衣的制定緣由,頗有異說。依《十誦律》所載,瓶沙王請佛制僧衣,以別于外道衣;佛到南山游化,見良田畦畔整齊,遂命阿難依據由相裁制深摩根衣。依《四分律》所載,佛鑒于比丘眾渡愷河時現雜亂相,遂制三衣之數?!队胁颗我肪砣艅t載,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,遭到居士譏嫌,故佛制比丘須著三種壞色衣。
三衣之色相,以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五正色及緋、紅、紫、綠、碧五間色為不合法,應損壞之,染成茜、泥、木蘭三如法色。三衣之重數亦有制限,如系新衣,則大衣二重、馀二衣一重;若屬故衣,則大衣四重、馀二衣二重;若新故兩者并用,則大衣新一重、故二重。
⊙衣囊
衣囊(梵civara-brsika),古代印度和尚拾掇僧裝(三衣)的囊袋。又作衣袋、盛衣、打包、三衣袋、袈裟袋。在佛制中,為教訓僧眾遠離自他的執著,令以弊衣作成三衣,并令彼等善加保護,勿使破損。如《十誦律》所載,須護三衣如護本身皮膚,護缽如護眼目。著大衣時不行從事挑石、鏟土、除草、灑掃等作業。三衣不一起,應收入衣囊。
衣囊的制造,《底子薩婆多部律攝》卷五中說:“三衣袋法,長三肘,廣一肘半。長牒兩重縫之為袋,兩端縫合,傍邊開口。長內其衣,搭在肩上,口安鉤帶,勿令蟲入。”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一中也說,囊長,前至臍,以粗物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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